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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、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马骏:建议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写入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

作者:admin | 分类:网络热点 | 超过 3 人围观 | 已有 0 人留下了看法

中国网财经3月4日讯(记者 王金瑞)今日起,2024年全国两会将正式拉开帷幕。中国网财经记者获悉,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马骏围绕加快修订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提出了建议。

马骏在提案中指出,现行的《中国人民银行法 》修订于2003年,时隔20年后中央银行的履职环境、政策目标、工具手段在适应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已发生较大变化,迫切需要加快再次修订,为建设“强大的货币、强大的中央银行”提供法律层面充分保障。

为贯彻落实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目标,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,马骏建议重点对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进行如下几个方面修订:

一是明确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。建议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写入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,理顺中央银行与其他宏观调控部门、金融监管部门的关系,加强与金融稳定法、商业银行法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新法制定和修法工作的衔接,通过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在国家金融体系的主导地位、职能目标、政策工具、运作规范等制度体系。

二是增加机构改革后新职能。建议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、人民银行“三定”方案等文件精神,结合履职范围变化,在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中具体落实人民银行新的职能要求,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,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和逆周期调节机制,建立系统性风险处置机制,维护金融稳定,为人民银行高效履职提供法律支撑。

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权限范围。建议根据人民银行履职范围的变化,在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中进一步明确赋予人民银行在货币、支付、征信、反洗钱等领域充分的监督检查职能和权限,确保货币信贷政策、宏观审慎政策、金融稳定、调查统计、征信管理、反洗钱等所有履职范围内的相关政策措施能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。

四是优化违法处罚规定措施。建议综合考量金融违法行为性质、社会危害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变化等因素,在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中合理设立处罚规则,适度调整处罚力度,如规定处罚金额为涉案金额的倍数、比例等,提高金融市场违法成本,巩固金融市场严肃性,切实增强对金融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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